什麼是績效?! — 『不公平的代價』一書之部份讀後感 (1)
一個績效的笑話:
現代企業都要求員工要作到團隊合作,希望員工們不要單打獨鬥,彼此要互相合作、學習,就能輸出 1+1 > 2 的生產力。
不過諷刺的是年終算獎金時,居然能有個公式去分出誰該收多少? 這就好像一對夫妻透過團隊合作方式生下了一個小孩,結果好景不常,想離婚了,法官針對兩人在這個團隊合作中所貢獻的努力,作了以下裁決:
- 小孩左手及左腳歸爸爸(因為爸爸是左撇子),而右手及右腳算媽媽的。
- 胸部以上及子宮以下算媽媽的,因為她這部份長得比較像媽媽。其他的都算父親的。
獎勵績效在很多時候都是非線性行為,不只難以分清誰的成果佔多少比例,往往『錯誤』的獎勵方式還會造成未來績效低落的結果,不是錢給的多,未來績效就會更好。
以下摘錄史迪格里茲的『不公平的代價(ISBN: 978-986-241-633-4)』一書中有關績效獎勵的部份段落(p145 ~ p146):
“和外在獎酬(金錢)比起來,內在獎酬(把工作做好而得到滿足)往往會對人產生更好的激勵作用。舉個例子來說,兩百年來,不少科學家的研究和觀念都是為了使我們的生活改頭換面,而不是為了追求財富。”
“有家日間托兒所遇到一個問題:有些父母總是無法準時接孩子,於是決定要加以收費、提供誘因,激勵父母準時來接孩子。結果,許多父母,包括那些偶爾遲到的人,本來都會想方設法準時接小孩; 基於社會壓力,他們會想做「正確的事」,也就是儘量準時接孩子,即使不能每次都準時來接。收取費用之後,把這樣的社會義務轉化成金錢交易,使得父母不再覺得負有社會責任,而是改為評估遲到的效益高於或低於罰金。如此一來,遲接小孩的情形反而增加。”
人不是只靠收錢就能滿足的,人類是一種極其貪婪的動物,有生理、安全、人際關係、社會認同及自我實現的需要(馬斯洛需求層級論),這五個階層並不是每一個階層都必然與金錢相關。
許多人在談論人類行為時,卻往往為了論證方便,把種種需求全換算成金錢,從多目標規劃降階成單目標。只剩一個指標,就很好計算績效獎勵,而這不過是另一個燈下找錀的荒唐實例。
最近國內許多學者中了發票報帳的招,公款公用就先不提了,因為這很難算帳。
公款私用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還是教授把各部機關補助的計畫經費視為自己應得的款項,因為他個人覺得”研究”作得那麼好,怎麼接到 1000 萬的研究案跟 500 萬的研究案都只能同樣 1 個月領個 1 萬元的計畫主持人費。但是『作研究』是你家的事,有好的研究成果會分國家一杯羹嗎? 國科會給的錢叫『補助』,不是『投資』,是學者自己想了個研究計畫,可行不可行還不知道,但作實驗、買設備得花錢,所以國科會為了讓學者方便作研究,出了一筆錢交給學者運用。這筆錢的重點是『作研究』,不是搞業務呀! 有什麼好算績效的。
大學之道首重求知,求知有兩種型式:
- 大家都不知道,而我也想知道,這就是研究
- 你不知道,但我把知道的讓你知道,這就是教學
作研究對大學教授而言,就是 追求宇宙的真理 以達到同儕認同及自我實現。
最近還有一則新聞: 「國營事業」要照 GDP 算績效 。此事一出,首先央行彭總裁就去問立法院長: 「為什麼 ?」
各位看倌或許有所不知,這我國中央銀行是歸在國營事營的範圍裡,它們的盈餘是要繳國庫的,近十幾年來每年都是幾千億、幾千億的入帳,這以國人目前對 台水、台電、中油的績效 要求來看,我們讓中央銀行員工 776 名(資料來源: 中央銀行編制表 )平均每人每年不領個千萬,也要有百萬績效獎金吧? 結果呢! 我想他們平均有領到 40 萬的獎金就不錯啦!
以發放獎金(總共大概要花 3 億,績效獎金佔盈餘不到 0.2 %)來看,國人真的是一桿子打翻了一堆國營事業員工: 臺灣銀行、中央銀行、土地銀行、中央存保、輸出入銀行…。他們擔負政策責任還能賺到錢,也沒看有人跟他們說聲:『對不起! 你們為國庫賺那麼多,我們卻只能給一點點獎金,而且還說三道四你們的績效不好。』
真的要比不合理的績效獎勵,請去看看奇美電、友達、力晶、國華人壽…這些賠錢公司的財報,它們給高階經理人的獎金可不手軟,或許,看倌會認為這些都是私人公司,人家股東不說話,關我們屁事。說得也是,不過它們公司有難的時候,也不應該叫政府幫忙吧! 官員只有喊喊口號,那是沒關係,我也可以幫忙喊喊。但如果是拿出真金白銀還是給它租稅減免的話,這就關乎中華民國公民的事。
而公司沒有難的時候,是不是也應該叫它們照 17% 營所稅繳繳錢,不然,其他傳統產業都是繳 17% ,而這些高級會計公司只需要繳個 7% ,這差額 10% 難道不算政府補貼嗎? 那讓我這個中華民國公民對這些公司放放屁話,又有何不可!
行文至此,筆者也提不出真正的績效是什麼的論證,只能講講目前的錯誤績效使用案例。希望各位看倌不要再被「績效」一詞所惑。
P.S. 筆者的父親曾任職於中華電信。老婆現為小學敎師。這可能會造成立場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