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債務法草案爭議
這幾天,吵的比較正經的事,應該就是郝市長怨嘆陳院長推動新版公債法草案,大幅限縮臺北市的舉債空間,約略少了 2250 億的舉債額度。郝市長為此上告馬總統,並轉述總統親口回應『免煩惱』,以藉此倒打陳院長一耙。
但其實誰跟誰吵架,誰去找爸爸,爸爸又得要罵誰? 這些事並不是我在乎的。我在乎的是地方政府舉債問題。
筆者就讀研究所期間辦了生平第一張信用卡,辦卡原因兩個:
- 筆者在研究所期間有領研究生津貼,業務乃協助老師上課準備器材、監考…等。
- 花旗信用卡業務員主動跑到我的研究室推銷。
因為有收入就有信用,所以信用卡變成輔助我修飾現金流量的工具。重要的是,得要有正確的理財觀念: 『信用卡並不是生財工具』。借錢還錢天經地義,除非能把借來的錢用在生財的地方,不然借錢愈多就愈有錢,這種事若發生了,那是沒天理的。
14 年過去了,我從來沒動用過循環利率,雖有幾次遲繳,都是因為忘了繳費日期的關係,並非刻意。 14 年的時光,能讓我不致餓死街頭,衣能蔽體是因為我有工作,有份收入,而不是因為我很會用信用卡借錢過日子。
屬於政府的好收入,有稅收及規費(4G執照拍賣、國有地拍賣、 BOT ...),而其他不那麼好的收入,則有投資利潤(主權基金、國發基金、國安基金…)、國營事業所得、中央銀行盈餘…等。
中央及地方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所提供的服務由轄下人民分擔支付乃使用者付費原則,人民出多少就用多少,我想也沒人會反對吧! 但實際真要你從口袋掏錢時,就開始說東說西了。
所以”懂民意”的政府都喜歡不靠稅收,靠舉債來過日子,它們的理由是,建設作下去了,過幾年,企業、人民多賺錢後,在同樣稅率的條件下,會繳更多的稅,這樣就能還錢啦~
想得美呀! 政府花錢的合法通病是 10 塊錢當 1 塊錢用,合法的都那麼不精打細算了,那還有一些是不合法的,被官商勾結給撥到自己口袋的就更不用說了。 這一段絕不是在單講中華民國政府 ,只要是正常的政府都是這個樣子,且不分黨派。 因為別人的錢不算是錢,只有自己的錢才算是錢 ,這一點也適合應用在各大基金公司身上。
當然政府花錢的合法通病有時候不是因為公務員不想省錢的關係,而是因為政府作為有太多包袱了,以司法為例,我們總不能說為了要省錢,所以不要三級三審了,就一律一審定讞,一次搞定; 原鄉教育花了大錢,結果一班就 2 個學生,要把學校裁一裁,讓學生全趕到都市上課?
或是電廠全委由民間經營,讓大家競逐成本,把薪水 8 萬的公務員換成 2.2 萬的新鮮人,全民都能享受更便宜的電價? 如果你的看法是『是』,建議您去看看 安隆企業怎麼惡搞加州 的案例。
另外國內油品自由化後,台塑化的油價與中油的差距是有 多麼巨大 ?以及國內電信市場也自由化了,這遠傳、台哥大不曉得它們的電信資費有比中華電信 便宜 多少? 不要以為民營公司都是佛心來著,將本求利那是企業本質。之所以中油、中華電信到現在還是國營事業,那是因為其他民營公司不准它們真的民營,這樣其他民營業者才能吸著它們的血過活(P.S. 此段是我自認為的陰謀論,沒有證據的,看看就好)。
筆者對國內政治問題的基本看法多是:『臺灣人自己在糟踏自己』,我們是民主國家,既然只能選出這種立委們,然後讓他們去綁了政府或國營事業的手腳,再要他們跳得比民間企業快,這我們又能怎麼辦呢?
就政府作為還有很多東西可以討論,不過,筆者不想模糊焦點,回到本文的公債法。
對民選政府首長而言,公債根本就是白吃的午餐,因為這個任期借了錢,可以大花特花,等到還款期限到了,又不是他繼續當家,煩惱的是下一任的連市長,或是江市長, Hu cares ? 難道是胡市長要在乎嗎?
最好的公債使用方法,就只是協助現金流量的柔化,什麼意思? 比如: 最近臺北市 2017 年要辦世大運,但相關場館興建、業務支出應該是在 2014 ~ 2016 達到最高峰,但臺北市政府稅收又不是一年高、一年低的,大概都是 500 ~ 600 億,且多在 600 億上下,所以得在 2014 ~ 2016 之間,就預算差額去借一下公債,壓低自付額,把這筆債攤成多年返還。讓現金流量表的峰谷淺一點。
原則上,就是 600 億的稅收進來,就作 600 億的事,要多拿錢,請提高稅收,如果過得了人民這一關的話。
所以新版公債法草案能往這個方向前進,我當然是 大表贊同 。
再來要討論的是為什麼只砍臺北市,那其他縣市呢? 這問題的答案,我就不清楚了。其他縣市難道就有資格吃公債豆腐?
不過,我的猜想是為了 均衡區域發展 。不可否認地,臺北市是地方政府中的模範生,財政是最寬鬆、優渥,市內企業競爭力應該也最高。然臺北市民生活水準高是中華民國政府之福嗎? 又或者說,是臺北市民比較努力所以他們值得過比其他縣市還要高上的生活水準嗎? 我的看法是除了臺北市先天條件優良,佔首都之便,公務機關最多外,最大的原因是磁吸效應。並不會是臺北市民比其他縣民努力、優秀,畢竟很多的臺北市民原本也不是住在臺北市的。
而這種磁吸效應換個角度想,就是以鄰為壑,好東西被吸進臺北,爛東西留在原縣市。長久下來,其他縣市會運作的更辛苦,更沒有成就感。簡單講,如果你認為 吉尼係數 要低一點,你就應該同意臺北市不能再這樣花枝招展地成長下去。
又或者,我們該輪流大風吹嗎? 那天換你來當當南投縣民吧! 可惜,我並不想換,因為你到了南投縣,那我或許得被換到雲林縣去當臺○○○的鄰居,門都妹有。